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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泰政办发〔2023〕7号)、《泰安市进一步促进文旅消费的若干措施》(泰文旅发〔2025〕20号),两份政策的奖励年度如何划分?申报周期有差异吗?​
发布时间: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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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泰政办发〔2023〕7号)明确首个奖励年度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后续奖励年度依此类推。

《泰安市进一步促进文旅消费的若干措施》(泰文旅发〔2025〕20号)的首个奖励年度为2025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8日,后续奖励年度按此周期顺延。奖励涉及年度额度上限的,按申报顺序奖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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