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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一次性组织300人以上来泰旅游的奖励政策,具体需要什么条件,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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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精神,对一次性组织市外300人以上(含300人)来泰过夜旅游团队给予奖励,申报的条件为:

1.组织来泰过夜旅游团队的组团旅行社;

2.单人单日住宿标准不低于160元;

3.在我市住宿一晚的、每次补贴1万元,在我市住宿两晚的、每次补贴3万元,在我市住宿三晚及以上的、每次补贴5万元。

申报材料为:

1.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2.《奖励申报表》《奖励确认表》;

3.团队电子行程单,旅游团队成员名单;

4.旅游合同复印件;

5.宾馆提供的正式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结账清单;

6.涉及的泰安市旅游景区(点)开具的正式票据;

7.3张不同场景的旅游团队活动照片。

申报单位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提交《奖励申报表》,团队离开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申报资料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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