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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旅行社申请《泰安市进一步促进文旅消费的若干措施》(泰文旅发〔2025〕20号)中“一次性组织境外100人以上游客来泰旅游”的奖励政策,政策的具体内容,需要什么申报材料,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25-10-15
浏览次数:1
来源:本站原创

答:2025年5月9日,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泰安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泰安市进一步促进文旅消费的若干措施》,政策规定:对一次性组织境外(含港、澳、台)来泰过夜游客100人以上(含)的旅行社,在我市住宿一晚的,每次补贴1万元;在我市住宿两晚的,每次补贴3万元;在我市住宿三晚及以上的,每次补贴5万元。该项奖励以每年100万元为额度上限,以申报时间先后顺序奖完为止。

申报材料为:

1.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2.《奖励申报表》《奖励确认表》;

3.团队电子行程单,旅游团队成员名单;

4.旅游合同复印件;

5.宾馆提供的正式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结账清单;

6.涉及的泰安市旅游景区(点)开具的正式票据;

7.3张不同场景的旅游团队活动照片。

申报单位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提交《奖励申报表》,团队离开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申报资料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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