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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泰安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为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经县、市两级严格审核把关、专家评审等环节,提出了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73人)�
现将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即日�20日(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传承人持有异议,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书须写明传承人姓名、事实理由、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把异议书转相关评审专家组研究�
受理单位: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通讯地址:泰安市泰山区红门路22�
邮政编码�271000
电子邮箱:t[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538-6990081
特此公告�
附件�
泰安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pdf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12�15�